1歲男童神經性耳聾,父母持40萬保單索賠,保險公司:不賠
保險有轉移風險的功能,大家買保險也是為了轉移自身風險,為了在突發情況發生之后,能有個保障,減少家庭經濟上的負擔。
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,但是還是有不少人猶豫不敢購買,主要還是因為頻頻發生的保險拒賠事件,讓很多朋友擔心出險后無法獲得理賠。
今天咱們就通過一個拒賠案例,一起來聊聊保險理賠!
真實案例
胡某夫妻倆在孩子一出生的時候就為他購買了一份兒童保險,保額為40萬元,一年保費7052元。
而在孩子一歲多的時候,但是只能夠發出啊啊的聲音,后來經醫院檢查,孩子被確診為雙耳感音神經性耳聾,一個人工耳蝸需要30萬元的費用,兩個耳朵需要60萬元費用。
面對高昂的手術費,胡某想起之前為孩子購買的兒童保險,隨后便向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。
然而保險公司認為,0到3歲兒童出現耳聾屬于免責條款,不在保險理賠范圍內,故作出了拒賠的決定。
胡某表示,業務員當時并沒有提及這一條免責條款,索賠無果后將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。
法院認為,在投保過程中保險公司沒有對免責條款進行說明,沒有盡到提示和說明義務,因此這個免責條款是無效的,故判保險公司賠付胡某40萬元理賠金額。
案例分析
大家在買保險時最關注的一定是理賠問題,畢竟平時養兵千日,為的就是用兵一時。
我們希望通過保險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,當小概率事件發生時,保險公司自然要給予我們對應的補償。
那么一般來說什么情況下,保險公司會拒賠呢?
1、等待期出險
為了防止有人投機取巧騙取保費嗎,一般來說,保險公司都會對長期重疾和住院費用及津貼類產品設置等待期。
常見的表述為''住院費用險和住院補貼險自合同生效日零時起90天(特殊疾病180天)為等待期'',這就意味著保險公司僅對等待期滿后的疾病事故承擔保險責任。
所以若是在等待期內出險的,保險公司也是不予理賠的。
2、未如實告知健康狀況
帶病投保,在醫療重疾類理賠中幾乎是一票否決。
對于健康險而言,投保前已有的疾病和癥狀,不在承保范圍內,對此我國保險法也有明文規定,未如實告知和帶病投保都會給理賠帶來麻煩。
因此,投保前切記如實告知,對于已有疾病,保險公司將依實際情況處理,并非一概拒保,有時也會通過加費、部分免責等方式承保。